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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新商品住宅至少两成面积为绿色建筑

发布时间:2014-12-30 

  明年,广东东莞将新增一批绿色建筑试点项目:东莞生态园区落实绿色生态城(园)区试点建设,园区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%;松山湖高新区的大学创新城、台湾高科技园、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等新建项目均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

  同时从明年起,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落实规划建筑面积20%以上(并不少于一个单体项目)执行绿色建筑标准;分期开发或报建的项目,每期均应落实规划建筑面积20%以上(并不少于一个单体项目)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

  根据要求,居住建筑的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;屋顶采用绿化隔热措施的面积达40%以上。住区非机动车道路、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的面积,占室外地面总面积不得低于45%。

  根据绿色建筑基本技术指标,公共建筑的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达到30%以上;建筑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40%;建筑的绿化、景观、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,绿化灌溉采用喷灌、微灌、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。

  此外,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;绿化用水、洗车用水等非饮用用水采用再生水、雨水等非传统水源;绿化灌溉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。